25日,
官渡區召開“構建共同解決執行難聯動機制”
新聞發布會,在
云南省內首次以區委、區政府的名義下發紅頭文件(《關于構建共同解決執行難聯動機制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攻克執行難,全區36個職能部門全力配合法院執行。今后老賴在
官渡區的行為將處處受限,不但要被納入公安的追逃系統,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也將成為不可能。
《細則》明確,對涉嫌構成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罪的被執行人和法院需要拘留、拘傳的被執行人,公安機關應將其納入網上追逃系統,一旦發現應予以控制,并及時向法院通報情況。
官渡區教育局將協助法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實際控制人的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被執行人,涉及金融債權的,可以采取不開新戶、不發放新貸款、不辦理對外支付等制裁措施。法院應及時將失信被執行人
信息通過網絡推送銀行行業監管部門。
對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人正在辦理不動產、探礦權、采礦權等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或者正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等手續的,相關部門應停止辦理。債權人持生效法律文書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或者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的,依法予以辦理。
(記者 熊波 實習生 張怡晨)